不平凡軟件,始于2014
給朋友圈做微商的,潑潑冷水
根據網友投票選出的在朋友圈令人反感的四大神獸分別有,曬娃的,煮雞湯的,求贊黨,還有那賣面膜的微商。
如果說去年大伙還在朋友圈看到各種求贊跟雞湯,那么今年看得較多的便是賣面膜的微商,各種代購,各種美妝產品在我們的朋友圈中層出不窮,加上有各種第三方平臺的輔助,微商更是如魚得水,各種朋友圈找代理的亦是風風火火,現在的微商行業就像更年期的婦女,真不知什么時候會發飆。在無數的朋友圈、微信群、QQ群中涌動。“月入百萬”、“流水千萬”等等誘人的案例比比皆是,“坐在家里輕松動動手指就能賺錢”讓人無比心動。這種虛無的“前景”仿佛又能讓人回到十年前淘寶崛起時那個激動人心的黃金年代。十年前你錯過了淘寶,現在你還要錯過微商嗎!
我去年買了個登山包,今天在這里818微商的底褲,洗個冷水澡。
一、魚龍混扎的微商行業現狀
從事微商行業的人大部分均是沒貨源渠道,只有少部分的人可以通過代購,或直接廠商代理,廠商代發,其余的大多數做微商的均是被高額的利潤空間或甚囂塵上的微商前景所迷惑,互聯網的發展是為了消除信息不對稱的問題,讓人與人,物品信息及價格變得更為透明,微商的本質是好的,供貨商出貨-代理銷售-面向熟人圈銷售,雖然有點像賣大保健的,但B2C2C在去除眾多中間環節的費用后直接面向消費者,節省了商家成本讓利于消費者。而微商賣面膜的做法卻走向了畸形。
例如一張面膜價供應商統一原價200元,做該品牌的微商代理可以以50元的價格拿到商品,一張面膜的差價空間有150元,再由供應商提供的宣傳模板,資質證書等資料進行宣傳,不然哪來那么多人的購物反饋。在宣傳手法上,則是通過自銷或下線分發,自銷的能力始終有限,于是腦海中響應毛爺爺的號召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以100元的價格分發下線,自己在每張面膜中抽成50元,抽得還不多嘛!如果碰巧分發用戶同樣響應毛爺爺的號召,繼續尋找下線分發,等到沒法繼續往下發,賣不出去,就自己貼一貼,畢竟原價200元,自用還比別人買的便宜。(典型的備胎,徹徹底底的備胎心理。)
就這樣,這種不斷分發下線的做法,也就讓朋友圈賣面膜的人越來越多,在這個產業宣傳的過程中買賣價值公式被弱化,賣出去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讓更多的人來響應毛爺爺的號召。更有甚者通過“微信對話生成器”、“支付寶轉賬截圖生成器”“網銀轉賬截圖軟件”等系列軟件來營造微店生意火爆的假象,騙取消費者及代理信任。
二、微商不是你想賣,想賣就能賣
微商在這兩年是井噴式的增長,用戶量的迅猛發展也是成就了其他第三方平臺的發展,協助微商將自身產品得到展示及宣傳渠道,而并非所有的東西都能拿到網上賣。
前段時間新聞報道,重慶查獲的一起特大售假販私案件,有53人通過微信陌陌賣煙被抓,涉案2億元,而其中有人稱道不知網上賣煙是屬于違法行為,可見法律意識的淡薄,微商通過第三方應用可隨意上傳商品,倘若出現問題,用戶與平臺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同為C2C模式的淘寶則商品上傳需經過審核才能顯示,且需經過審核都有如此眾多假冒偽劣的商品,微商的第三方應用的發展之路,道阻且長。
其次為社交宣傳平臺的態度模糊,如果說媒體是助長微商發展的一個助推器,社交平臺亦是微商滋生發展的一個溫床,微商通過自身賬號在社交平臺上進行宣傳信息,社交平臺對該平臺內的內容流通具有監管的責任,包括最近央視頻繁報道的多起重大詐騙案均是在微信中發生,微信一直都強調自己不是一個一個小工具,但是所做的事情卻一直都跟營銷有關,央視的曝光也表明微信整頓的迫切性,意淫從去年就對微信再造淘寶不看好。
最后為微商稅收問題的看待,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的零售業務均需要進行申報繳納相應的稅收,涉及到國家收入的問題都不是小問題,包括天貓京東在內的B2C平臺均需要繳納相應的稅務,跟微商一樣C2C模式的淘寶關于是否征稅也在今年兩會得到蘇寧老總提議,要收稅,收多少,怎么收,淘寶不是平白無故就被阿里揍的,偏袒小兒子天貓肯定有苦衷,此處省略101個字。
三、微商透支個人朋友圈價值,推廣,好難
朋友圈微商宣傳是在各大社交平臺中的熟人圈中進行宣傳,基于熟人圈中進行推廣減少了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信任成本,在微商在賣力的刷朋友圈過程中,也在逐漸透支自身朋友圈價值。
首先是當微商在自身關系鏈條中進行宣傳自身產品中時,有三種結果,一種是朋友買單,替你宣傳,另外一種是無視信息,取消關注,最后一種則為直接刪除好友,第一種情況較為少見,大多為無腦宣傳,買家賣家矛盾層出不窮,微商不知何為定位定性定量,猛刷朋友圈,讓一個單身大老爺們每天看你賣面膜。因此一個原先良好的朋友圈生態充斥著大量的無益廣告內容,刷得只剩下廣告,個人朋友圈價值也就逐漸減少。
B2C電商行業的獲取一個實際購買用戶的成本為80元,包括宣傳推廣、售后服務等費用,不知名的電商平臺的用戶成本則更高,微商代理協助商家進行朋友圈刷屏宣傳產品,商家產品得到曝光,倘若商品得到出售,則節省的成本遠遠不止80元,只是轉嫁到微商代理個人身上,出賣個人好友價值。
最后微商的商品質量及相應的售后服務誰來承擔?雖然微商相對于淘寶電商而言,無需進貨,操作簡單方便等,但淘寶后面的是十年來的平臺信任積淀,在淘寶買東西出了事還是找淘寶介入,保護消費者權益,而如果是微商,不管是美妝產品,還是其他產品,倘若出現了商品質量問題及售后問題,該找誰?如果遇上無良商家,那可就不是給100塊就能解決,么么噠。
四、敢問微商路在何方,以人為本的社會化電商
微信這款巨無霸產品與微商的發展密不可分,微信有社交,微商有商品,基于微信熟人圈的發展減少用戶對商品的信任成本,將信任打通,將關系玩深,商品只是基于好友信任之間的物品符號,而非強制的刷屏分享。
無論是線下還是線上的宣傳,商品始終需要經過人的流通還能持續,在以往PC端購買商品的時候是硬邦邦的主動式購物,微商卻是以人來充當商品的媒介進行社會化宣傳,我有好的,適合你的,我推薦給你;你有好的,適合我的,你分享給我。在現階段,微商健康發展方向應選擇強有力的平臺擔保,挑選其他知名電商平臺的商品進行組合成個人輕店鋪,有著強大的貨源基礎,及無需解決商品質量及售后問題,樣便是去除了買賣的關系鏈,剩下單純的推薦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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